审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办事指引

1、办理条件

(1)一级考评员应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级考评员应具有技师以上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相应职业(工种)的从业经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合格。

2、应提交的资料

(1)经单位盖章确认的《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资格审核;

(4)决定。

4、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5、业务办理地点

(一)申办民办技工学校、申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三项行政许可在我局业务办事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政务大厅西厅第63号窗口。

(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合格证书、审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两项行政许可在我局办公大楼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楼职业培训处。6、交通指引

(一)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市民中心:

1、大巴:10路、15路、235路、34路、35路、38路、105路、107路、232路、234路、236路、237路、371路;

2、中巴:474路。

(二)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我局办公大楼:

1、大巴:101路、113路、223路、103路、12路、204路、215路、K113路、K204路、观光巴士1路、观光巴士2路、3路、104路、203路、8路、30路、14路、23路、24路、29路、33路、352路、353路、7路、8路、K302路;

2、中巴:406路、428路、446路、548B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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