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条件

1. 符合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2. 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3. 符合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4. 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本会要求。

注:我委将在收到相关证据材料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案件,我委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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