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局,各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6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受理申报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资料的截止时间延至2008年9月22日。请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备齐申请表、相关附表及证书原件,各区属培训机构报送本区劳动局培训科;市局分管的培训机构直接报送职协办公室。
联系人:刘诗成 联系电话:82997901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