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6日
国庆节前夕,本报“续写春天的故事”报道组走进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零距离感受“春天的故事”带给我们的激动和震撼。
三大制度改革奠定新型劳动管理体制基石
改革的岁月,总让人激情澎湃。
砸“铁饭碗”、破“大锅饭”这样的词句现已渐渐被人淡忘,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在深圳这块“试验田”里,深圳劳动保障人以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先后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劳动用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三大制度改革。
77岁高龄的老局长张文超回忆起当年的岁月,精神也不禁为之一振:“早在1980年,我们就在竹园宾馆、嘉年印刷厂等三资企业试点,对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伴随着特区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深入。1985年,劳动合同制推广到集体企业,后通过1996年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1997年金融系统劳动合同制改革,深圳全面实现了全员劳动合同制。
全员劳动合同制是一场深刻的变革,长期困扰企业的“铁交椅”和“铁饭碗”被打破了,“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公平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了,而现在人们颇为熟悉的一项劳动用工原则也在当年的改革中被明确下来,那就是“双向选择”:工人不好好干,老板可以炒员工“鱿鱼”;工人不满意老板,同样可以辞职,炒老板的“鱿鱼”。
牵一发,动全身。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工资制度也提出了改革要求,否则改革就不可能进行下去,于是在砸“铁饭碗”后,破“大锅饭”也提上了日程。为改革工资分配多劳不能多得,少劳也不会少得的“大锅饭”现状,1982年,按照“人员要流动、工资要浮动,实行多工资、少补贴”的原则,深圳首先在外商投资企业竹园宾馆、友谊餐厅进行工资改革试点,企业工资制度和员工工资水平由企业董事会确定。1992年7月16日,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对非国有企业实行自主分配。至此,深圳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基本得到落实。
砸了“铁饭碗”,破了“大锅饭”,员工的劳动保障怎么办?退休后没钱生活了怎么办?于是,又一项影响深远的改革浮出水面——打破一个人就业后,“生、老、病、死”都由企业保障的劳动保险体制,开始建立个人账户与社会共济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1982年,深圳率先提出建立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后来的岁月里,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又经历了单项社会保险建立阶段、社会保险综合配套阶段和社会保险制度规范化三大阶段,最终确立了新型社会保险体系,构筑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安全网”。
三大改革,打破了高度集中的传统劳动管理体制,奠定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劳动管理体制的基石。
以创新求发展
2004年4月,深圳市在原市劳动局和市社保局基础上组建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的劳动保障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劳动,新社保,新发展,频频创新中,续写着一个又一个春天的故事。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与记者的交谈中,说得最多的就是创新,“以创新求发展,创新是解决新形势下不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的最好的方法。”
深圳劳动保障人的创新情结由来已久,翻开《深圳劳动年鉴》,“全国第一”的字眼时不时地跃入眼帘。1992年,深圳最早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1997年,《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颁布实施,在全国建立了一种崭新的欠薪保障制度,使得员工在企业破产或老板逃匿等情况下,能够从欠薪保障基金里拿回部分欠薪,不至于生活无着……
2004年后,创新的步伐迈得更大,更为有力而坚定。在全国首创将行政与法律手段并用惩治欠薪者,8名老板因恶意逃薪被刑事拘留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每月仅交12元,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少儿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全市少儿均纳入保障范畴。
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在2004年,深圳的招调工政策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向农民工技能人才敞开大门。杨广,就是深圳招调的第一名农民工技能人才,这位出生在广东省湛江市一个农民家庭的孩子,1998年来深打工在中电物业管理公司当上了一名保安,高中学历的他除了在保安岗位上兢兢业业外,坚持挤出业余时间报读电工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从初级工读起,在2003年拿到了高级电工的职业资格证书,终于凭着自己六年如一日的不懈努力,在2004年敲开了幸运之门,成为深圳首位农调工。
“深圳招调工政策的创新完完全全改变了我的命运!”如今的杨广不仅是电工高级技师,还被提升为公司主管。
让所有劳动者沐浴在春风里
和谐为基,民生为本。改革、创新的目的直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让老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让所有劳动者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
就业是民生之本。全市居民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逐年平稳下降2007年为2.29%,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
工资是民生之源。随着深圳经济水平的发展,深圳17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最初的最低工资仅245元/月,今年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外达到了900元/月,特区内达到了1000元/月,使得这座城市的低收入者也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社保是民生之福。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7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49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8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7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752万人、生育医疗保险参保105万人,全市总参保达2252万人次。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分别为675万人、594.6万人,分别占全国的18%和19.5%占全省的50%和56%。
2007年2月7日,深圳获得了一个分量很重的奖项——“中国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上千万人口,外来务工者占800多万,全国独一无二,和谐的劳动关系离不开外来务工者对这座城市的认同,正是28年来积极创造条件,真诚回报劳务工,最终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建设者的真诚回报,劳务工用自己的选票表达了对深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