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1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管林根接受专访时表示要着力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本期访谈对象: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管林根

近日,我市两则劳动保障新闻格外引人注目——
其一,为了严厉打击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劳动保障局通报了今年6至9月份30家拖欠员工工资企业名单及欠薪金额,把这30家被通报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列入信用征信“黑名单”。目前,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这30家企业垫付欠薪1000多万元。
其二,《深圳市非从业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补充规定》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深圳市全民医保体系日臻完善。按照要求,深圳将为非从业居民发放医保补贴,力争年内使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总参保率达100%。
“这两个举措,是市劳动保障局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扎实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管林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我市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一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力求实效、着力破解难题、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动正在该局蓬勃兴起。该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做到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好成效,大力谋求深圳劳动保障事业的新一轮发展。
管林根表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劳动保障事业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七大把“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大目标体系,并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这六大任务中,有“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农民工”等五项涉及劳动保障工作。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发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尤其是深圳外来务工人员多,就业工作难度大,工资增长机制仍不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后劲不足,劳动关系调整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这对深圳劳动保障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在劳动保障方面当好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领头雁,为深圳的新一轮发展作贡献。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在解放思想上取得成效,要在工作创新上取得成效。”管林根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因此,市劳动保障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个关键的举措、具体的抓手,就是要大力谋求深圳劳动保障事业的新一轮发展。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更加牢固地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又好又快、好字优先,在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健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等方面,敢创敢试、敢为天下先,当好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学习实践活动要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成效。”管林根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指出,要努力兴办人民群众希望办的实事好事,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四个过程”,为我们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市劳动保障局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快健全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努力创建居民充分就业城市,更加合理指导劳动工资分配,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努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高标准实现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中劳动保障各项指标,进一步解决好劳动保障方面的民生热点问题,让民生福利的改善看得见、摸得着,让市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从内心认同科学发展、拥护科学发展。
管林根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老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让所有劳动者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向中央、省委、市委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管林根表示,就业优先就是最大的保障,是民生之本。近年来深圳登记失业率每年稳中有降,实现了控制在3%以下的目标。仅今年上半年,共促进11547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帮扶321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全市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为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围绕着“充分就业”这一指挥棒,着力构建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推动充分就业城市的建设。工资是民生之源,今年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外调高达到了900元/月,特区内1000元/月,在全国大中城市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最高。社保是民生之福。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达852.9万,13年间增长了60多倍;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838.23万人,其中综合医保159.31万,住院医保146.26万,农民工医保487.39万,少儿医保45.27万。社保庇护着广大参保人的健康与安全,今年深圳市被列为全国医保扩大试点城市之一,年内将力争使深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总参保率达100%。
在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管林根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深圳劳动关系总体更加和谐稳定,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至96.8%,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加充分。以欠薪案件为例,今年前9月,全市欠薪案件、涉及金额、涉及劳动者人数均呈现“三降”的可喜局面。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执法检查组来深检查,高度评价深圳的做法。下一步,深圳将着重强化“法规宣传、用工指导、案情回访”三项服务,完善“行政执法、联动协调、行业监管”三项制度,创新“企业自我协调、劳动争议处理与求助、基层调解”三大机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吸纳农民工最多的城市之一,作为农民工的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系统将继续把关爱农民工作为重中之重,在就业、维权、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情服务农民工,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并用法律、法规切实加以保障。近期,将重点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来源:深圳特区报)